大连船舶重工集团的最初雏形,是由沙俄筹建并统治的一个殖民地修造船厂。1898年3月27日,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《旅大租地条约》,强行租借旅大地区作为其设在远东的一个常年不冻港。4月9日,中东铁路公司副董事长盖尔别茨来到大连,经过实地勘察,于6月3日选定在大连湾西南岸的青泥洼海滨(现大连港和大连船舶重工一工场位置),建设大连商港及为其配套的“船坞和造船工场”。6月4日,盖尔别茨就此计划向中东铁路公司理事会发了电报,并转报给沙俄财政大臣维特。1898年6月10日,沙皇尼古拉二世在维特转呈的电报上批示:“要以中东铁路公司董事会指令形式,指定在大连湾修建港口,切勿放过时机”。不仅批准了盖尔别茨这一计划,并且授权由中东铁路公司进行建设和经营。 按照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《关于工厂建设的初始时间确定问题复函》船国史办[1997]001号文件,复函认定标准:“新中国成立以前的老厂、老企业的建设初始时间,原则上应尊重历史档案的记载,按照该老厂、老企业的立项时间,或者按当时政府(朝廷)批准该厂、企业建设立项的时间,确定其建设初始日期”。 按照计划立项批准时间,认定1898年6月10日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建设初始日期,即“集团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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