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大船重工)注册资本8,520,000,000.00元,大连大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(下称大洋船舶)注册资本901,166,240.70元,根据双方股东决定,大船重工拟吸收合并大洋船舶。合并完成后,大船重工继续存续,注册资本不变,大洋船舶解散注销。根据《公司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大洋船舶债权债务由大船重工承继,请相关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大船重工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:0411-84482315 王先生 0411-84482915 殷先生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大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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